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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只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吗?
时间:2017-03-10       稿件来源: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简新华 余江

    市场经济只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公有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中国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实行私有化的观点不能成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存在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市场经济不是万能万岁,计划经济也不是永远无效空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的论述,并不违背而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特征的基本原理。
    自从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否兼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否有机结合的理解,一直存在重大分歧、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其中有一种怀疑和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就认为,市场经济只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公有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中国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实行私有化。国内外都有人认为“只有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和西方多党议会民主化才是最好的经济政治制度、才能实现经济持续有效发展”,“市场经济只能以产权明晰的私有制为基础”,强调这是“经济学的常识”、国际惯例和普世价值。与此同时,即使是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世界的经济学说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贡献的学者,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的科学论证和说明,尤其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三大理论和实践难题,一是长期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为什么需要与公有制相结合、能否结合、怎样结合,二是存在社会分工和产品属于不同所有者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不是商品经济而是计划经济(即自觉地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经济)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思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如何相容内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否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计划经济的基本原理,三是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的论述是否否定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计划经济的基本原理、应该如何正确理解,至今还没有得到突破性的令人信服的科学解释和回答,对于上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怀疑和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也一直缺乏有力的反驳。
    《市场经济只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吗? —兼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文,正面回答了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三大理论和实践难题,并且澄清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存在的“怀疑论”和“否定论”,辩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搞市场经济必须实行私有化的错误观点。
    该文认为,市场经济不一定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具有相结合的必要性、可能性。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是社会主义,必须以公有制为基础;由于是初级阶段,还做不到全社会直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国民经济自觉地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而且迄今为止的实践也证明市场经济比传统计划经济更能有效地配置资源、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因此中国现阶段既要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发展市场经济,自然就需要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了。市场经济需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通过转机改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公有制能够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搞市场经济不一定要私有化。
    该文还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段的经济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存在社会分工和多种不同的所有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即使在公有制经济内部,不同的公有制企业或者经济单位占用的资源数量、质量、品种不同,特别是职工努力的情况也有差别,所以产出和资源利用的效率不一样,为了鼓励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必须允许公有制企业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即生产经营得越好获得的收益越多),社会不能无偿占用或者调拨拿走公有制企业的产出(产品和劳务),公有制企业相互之间也必须实行等价交换,否则就会挫伤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造成资源的低效利用甚至浪费,所以公有制企业的生产和交换也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公有制经济也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
    该文最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计划经济原理是相容内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的论述,并不违背而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特征的基本原理,并不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到高度成熟发达的高级阶段、所有制演进到单一公有制的时候,将不再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而是计划经济的长远趋势,鲜明的指出了“市场经济万岁万能论”、“计划经济无效空想论”的偏差。
    该文是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暨国家社科基金2016年度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读本编写”(批准号为2016MZD002)的中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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