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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歇尔冲突是一伪命题
时间:2012-02-15       稿件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本文重新提出检验“马歇尔冲突”假说的参照基准,这一基准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实现经济效率的条件而非完全竞争模型本身。具体来说,有两条标准成为检验“马歇尔冲突”假说成立与否的试金石:(1)规模经济是否构成进入壁垒?(2)规模经济是否实现了经济效率?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解决可竞争市场理论假设条件的争议问题,并具体解释规模经济为什么实现了动态效率。

一、斯密定理引发的马歇尔冲突:对规模经济的静态理解

1.规模经济构成进入壁垒:贝恩假说。乔•贝恩是现代分析进入壁垒的先驱,他将进入壁垒定义为“在位厂商可以长时间把产品售价定在最小平均生产成本以上,而不会引起潜在进入者进入的程度”(Bain1968p.252)。可以看出,贝恩是用结果来定义进入的:如果在位厂商能够赚得超出一般水平的利润而没有引发进入,则进入壁垒存在。按照贝恩的解释,规模经济、资本需求以及产品差别等均构成进入壁垒。其中,贝恩特别强调规模经济构成进入壁垒的重要性。在位企业可以将价格定在成本之上,而进入也不会发生,因为无利可图。在位企业的价格会阻止新进入者依赖于下述两个假设(施蒂格勒,2006a,第2425页):(1)较低的利润不太容易被发现并且不大可能吸引新企业进入;(2)这样的价格表明在位企业不欢迎新的竞争者并且可能积极地与新入企业打价格战。也就是说,潜在进入者可能将在位企业现在收取的价格为一种指标,该指标部分地反映了新企业进入后将面临的竞争价格政策。

这样,潜在进入企业就会面临着一种进退两难的困境。如果一个新企业进入,并在最低经济规模处生产,那么价格跌落到平均成本之下,进入就变得无利可图。如果新企业的进入规模小于最低经济规模,则由于不能获得规模经济,在成本上必然处于劣势,从而不具备与原有企业竞争的能力,照样会遭受损失。因此,在位企业在长期内具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即使把价格定在最低价格之上也不至于招致新企业的进入。在这种情况下,规模经济便成为进入壁垒的一个重要因素。

2.规模经济导致静态效率损失:SCP范式。在论证完“规模经济构成进入壁垒”这一假说后,贝恩又提出了“规模障碍系数”的概念。具体公式为:d=Q*/S其中:d代表规模障碍系数,Q*代表最低经济规模,S代表市场总规模。贝恩在20世纪50年代用这种规模障碍系数系统地分析了美国20个行业的实际情况。贝恩当时提出并被广泛采用的判定标准是:(1d<5%,进入障碍较低;(25<d<10%,进入障碍为中等程度;(3d>10%,进入障碍较高。最低经济规模是影响进入障碍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规模障碍系数高的行业,一般市场集中度也高。

实证研究表明高集中度指标标志着一个行业会有较高的价格—成本率,因而,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在理论中是正确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如此(维斯库斯等,2004,第85页)。在说明为什么集中度和价格—成本率(或利润)之间成正相关关系时,哈佛学派的共谋假设认为,一个行业集中度越高,厂商间竞争就越不激烈,相反,共谋将更加容易达成,因而,价格—成本率也就越高。概言之,共谋假设预见高集中度将导致高价格—成本率和高利润。根据上述论证,按照产业组织的结构—行为—绩效(SCP)的单向因果联系的分析范式,哈佛学派就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出如下结论:行业集中度高的企业总是倾向于提高价格、设置障碍,以便谋取垄断利润,从而造成资源的非效率配置。说穿了,是规模经济导致了静态效率损失。因此,“马歇尔冲突”假说在哈佛学派看来是一个无可争议的真命题。

二、马歇尔冲突是一伪命题:对规模经济的动态考察

1.规模经济不构成进入壁垒:施蒂格勒假说。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进入壁垒定义由芝加哥学派诺贝尔奖获得者乔治•施蒂格勒提出:“进入壁垒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生产成本(在某个或每个产出水平上),这一成本由试图进入产业的企业承担,而那些已经在产业中的企业则不必承担。”(施蒂格勒,2006a,第87页)。这个定义的重点是在位企业和潜在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别。和贝恩不同的是,施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的定义仅局限于新企业所承担的明显高于在位企业的成本,它是影响个体企业需求的一种力量。而规模经济反映的是企业规模与其广

义生产成本之间的关系,它决定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形状。换言之,规模经济是生产者能够控制的因素。由于不把需求作为生产者控制的因素是经济学的一个传统,按此逻辑,规模经济就不是进入壁垒。特别是,施蒂格勒将贝恩视为进入壁垒的大额资本需求和产品差异均列入规模经济的来源,它们只是决定了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形状,因而与自由进入是相容的(参见施蒂格勒,2006a,第9091页)。

施蒂格勒对进入壁垒和规模经济的重新界定表明,不同规模企业的私人成本不能以在位企业的最低经济规模为评判标准(贝恩法则),而只能通过生存技术方法比较出来。生存是对企业处理所有问题能力的唯一检验,在大多数产业中,在很大的企业规模范围内,规模经济都是不重要的,因为我们通常会发现大企业和小企业都能持续生存下来。借助于科斯的企业理论,我们可以加深对施蒂格勒“生存者原则”的理解。根据科斯的观点,竞争将迫使企业找到他们自己的最优规模。只有企业执行协调功能的成本低于市场执行协调功能的成本时,企业(“小的计划社会”)才能够继续存在。如果企业的规模太大,它们的成本将高于比它们的规模更小的那些竞争者,并将最终导致失败。

施蒂格勒显然不会同意贝恩用在位企业的最低经济规模作为检验进入企业私人成本的标准,因为根据生存者技术方法,潜在进入企业的最低经济规模完全可以小于在位企业的最低经济规模。规模经济仅仅是转移了注意力,其本身并不构成进入壁垒。施蒂格勒和贝恩对规模经济是否是进入壁垒的评判标准的差异植根于他们对自由市场中竞争程度的先验基础不同。贝恩认为市场会内在地生成几个大企业的垄断力量,资本主义的自由放任无效,不能保证竞争条件,“私人垄断”所导致的市场失灵普遍存在(史库森,2006,第160161页)。施蒂格勒则认为竞争在经济生活中长久存在,垄断只是一个短暂现象。即使只有少数几家独立的公司,竞争也不会轻易地受到压制(施蒂格勒,2006b,第77125页)。

2.规模经济实现了动态效率:可竞争市场命题。威廉•鲍莫尔的可竞争市场理论,通过把创新纳入产业组织的微观经济理论从而将与现实世界存在有限联系的完全竞争模型转化为更贴近现实的可竞争市场模型。

可竞争市场理论的假设前提是无进入障碍及市场外有大量的潜在进入者。可以看出,施蒂格勒假说为可竞争市场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从历史经验来看,新企业是创新的重要源泉,它们在发展和应用技术进步中扮演关键角色。创新给一个有希望的企业提供了进入该行业可以盈利的机会。与之相对应,创新对在位垄断者构成潜在的竞争威胁:能够凭借更好的产品或更有效的方法超越在位垄断者,通常可以成功地与这一在位垄断者分享市场,或者成功地取代在位者成为新的支配性企业,而新企业的垄断力量可能也是暂时的,因为再往后还会有创新者进入该市场。

规模经济为什么可以与竞争性均衡相容?鲍莫尔的可竞争市场命题给出了规模经济实现了动态效率的答案。本文把可竞争市场命题归纳为四点:

1)规模经济导致高于边际成本的定价模式,但这并不是缺乏有效竞争的表现。因为进入威胁会使价格降到仅仅能够得到总体上竞争性的利润。

2)进入无障碍恰恰是价格歧视出现的原因,事实证明实施价格歧视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并没有超过竞争性利润的水平。采取歧视性价格的企业只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歧视性定价只是为了补偿连续、重复的沉没成本。

3)可竞争市场均衡是漩涡式均衡,即这些均衡不仅包含着进入和退出的变动,而且还包括成千上万的日常的价格变动。

4)市场集中度的增加不能归结于企业试图取得垄断力量,而应归因于创新和创新引发的技术变迁,它们使得企业规模变得更大,从而可以更有效地为市场提供产品。即长期均衡中,技术对企业规模的大小起决定作用。

综上所述,根据本文提出的检验马歇尔冲突假说的判定标准,基于施蒂格勒假说和可竞争市场命题的综合思路,最终给我们提供了“马歇尔冲突是一伪命题”的合理证明。

 

作者:王瑶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摘自《经济学动态》(京),2011.5
原题《斯密定理和规模经济———试论马歇尔冲突是一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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