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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制度的语言(哲学)分析——读韦森教授著《语言与制序》
时间:2017-01-03       稿件来源:《学术月刊》
    著作简介:《语言与制序:经济学的语言与制度的语言之维》,韦森著,商务印书馆出版,2014年11月出版。该书从语言哲学和语言学的分析视角研究人类社会制度现象的一般意义,讨论了以言创生制度的基本哲学思路,以及以言创生制度事实和制度规则的道德基础问题。
 
    《语言和制序》通过对经济思想史的梳理,从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考察了经济学的本质和任务,这就使得所论具有了一个整体的视角和宏观的高度。作者明确指出,经济学的目的和意义在于说明,“通过形成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和制度安排,人类社会才能最有效地创造和最佳地使用财富,从而增加个人、群体、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福祉”。这也是经济学家的共识。然而,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经济学的任务和意义也在不断变化,而且由于经济学家观察社会问题的视角不同,特别是遵循的理论范式不同,使用的经济学术语和话语体系有别,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据此,作者认为,“在经济学说史上所形成的诸多的流派,原来只是一些大家共同使用某套经济学术语并以此进行推理和交流而形成的一些不同的‘语言共同体’!因而,只有从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视角历史地和理论地考察和审视一些基本经济学术语和现实对象性的关系,并进而对经济学的语言进行哲学本体论的考察,才能期望对一些现象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较深层的理解(但不能期望所有问题全得到解答)”。此论颇有道理,这就提出了经济学的语言分析的问题。
    一、经济学的语言转向
    提出了经济学与语言的关系问题以后,作者进一步探讨了经济学的语言转向及其语言的经济学和经济学的语言问题。这也是国内外经济学家很少关注的问题。
    作者指出,语言是人成为人的基本和根本维度。经济学是研究人们的市场交换和社会博弈关系的,而人们的市场交换和社会博弈离不开语言。不了解语言,不研究语言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市场机制运作中的作用,很难对人类经济世界的内在秩序及其变迁机理有一个到位的理解和把握。这些论述是很精辟的。但是如下的论述有的不清楚,有的有点绝对化。其实,人类交往和人类语言是互为因果和互动共生的,是同一个事物或过程的两个方面,把语言作为因,把交往作为果,似乎不大恰当。种种社会规范、商业惯例以及种种法律和制度约束必须以语言为载体是对的,是个语言现象也没有错,但“说到底只不过是个语言现象”,又有点绝对化了。这里的关键是,人类的交往及其秩序与人类的语言是生成和演化的,而不是决定。作者的进一步讨论也说明了这一点。
    二、制度分析的语言反思
    对制度进行语言分析是《语言与制序》的核心内容,也是需要认真把握的。该书的很多精辟分析也出现在这里。
    (一)制度形成的语言分析
    所有制度经济学家,不论其对制度形成持何种观点,是理性设计论,还是自发生成论,抑或是一致同意论,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忽略了制度形成中的语言及语言运用问题。然而,人类社会中的种种习俗、惯例和制度均与语言及语言的运用相互密切关联。正如韦森所言,它们“存在于语言中并以语言作为其存在的载体,用语言来界定、来表述,而且它们必定在人们的语言活动中生成,在人们的语言活动中存在,并通过语言的载体在人们的语言活动以及文字交流中演化与变迁”。然而,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证,经济学家乏善可陈,只能从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那里寻求借鉴。韦森正是通过对现代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理论的梳理,向我们揭示了其中的奥妙和秘密。
    (二)语言现象与制度现象
    在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看来,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制度,人类所有的制度现象都可以归结为语言现象。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作为社会制度,语言与其他社会制度、语言现象与其他制度现象有什么相同之处,又有什么相异的地方。
    “语言是一种比其他种种社会制序更根本的‘元制序’”。这是《语言和制序》一书的重要结论。其依据是塞尔关于语言在其他社会制序中的四大功能:一是从认识论上看,在制序事实中,语言是不可或缺的,“语言是制序实在的状态指号”;二是由于制序事实本质上是社会的和能够交流的,其交流的手段首先且主要是语言;三是人类现实生活中的现象是极其复杂的,展示这种复杂现象自然需要语言;四是“由于制序实在总是独立于制序中的人的欲望和性向而在时间序列中持存,这就要求一种独立于参与者的前语言心理状态的对制序实在持存的代表来实现其持存。这一代表就是语言”。
    (三)语言言说和规则遵从
    维特根斯坦提出了“生活形式”的概念,使用相当灵活,有时是指整个人类社会或整个民族的人们行动中出现的、并由历史地传承下来的习惯、习俗、风俗、传统、制度以及人们行事方式的整体和总和,有时又是指它们的局部。韦森作了进一步的辨析,认为“维特根斯坦所言的‘生活形式’与我自己近年理解的、宽泛含义的‘社会制序’概念基本上是等价的,或者说,我所理解的种种‘社会制序’的总和就构成了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生活形式’”。
    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言说乃是一种活动,或者说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部分。由于人们用语言的媒介进行交流和沟通,才形成了种种社会博弈和社会生活,才有了种种生活形式,而生活形式的构成要素就是习俗、习惯、惯例、法律等具体的社会制度。所以,语言就成为生活形式的构成条件,“想象一种语言就是想象一种生活形式”。
    由于一说语言就意味着人已经遵从规则了,它首先表现为人们遵从语言内在的语法规则,其次表现为人们遵从各种由语言编织、界定和构建出来的其他规则。可见,人遵从规则与人说语言是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是同构的,这就是维特根斯坦的“人遵从规则的悖论”。其实,维氏的这一理论颇有点费解,也有不少争论。韦森的如下解释要明白得多,一谈到遵守规则,就自然会想到制定规则,而“制定规则,又要依照规则。于是,问题在于,没有语言规则,如何制定规则;但语言规则又从何而来?”这也是一种循环论证。
    (四)语言形式与人类社会秩序形成及其制度化
    语言的具体形式有二:一是口头语言,二是书面语言,即语言的文字形式。一个一般的观察是,以口头语言所界定的规则往往是非正式的约束,亦即非正式的规则;而用书面语言写下或写出的规则,一般多为正式规则。
    言语一旦变成书写语言,意义就被凝固下来,于是,文本脱离了作者最初的意向,具有了自己的生命,这种固定下来的文本意义,能够超越时空,进入每个能阅读的人都能平等共享的意义领域。所以,“语言的文字化,对人类社会中的秩序(习俗、风俗、传统)的维持,对从人类的制序化(institutionalization)过程内部的习俗向惯例约束的过渡,对制度规则的生成,均有着极其重要且‘内生’和内在的作用”。
    (五)中西文字语言差异与社会制度形构和变迁
    中国语言文字是象形文字,西方语言文字是拼音文字,象形文字是用图像编织的抽象图式来构筑世界的“景象”,而拼音文字则是用“表意”而解释出来的文本来构筑世界的“情形”。作为拼音文字的语言系统,均质欧洲语的口语和书写文字较为一致,作为“图像-形声”文字的语言系统,汉语的书写语和口头语就有较大的差异,文中也进行了深入分析。
    (六)白话文运动与近现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
    《语言与制序》讨论了汉语的白话文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对制度的语言分析提供了一个实证的案例。如果说前面关于汉语文字和语法特征影响制度形成和变迁的讨论是一种静态分析,那么,这里的分析则是一种动态的历史考察。
    近代以来,中国的语言文字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从“文言文”变成了“白话文”。一方面,这种变化是近现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近代中国社会的制度化过程也构成汉语本身演化的一种内在力量,形成汉语语言变迁与近现代中国社会中人们生活形式变迁的关联互动。
    中国社会有着维系传统礼俗社会的巨大张力。据此,韦森明确指出,“随着白话文运动而来的汉语的‘现代化’,当代中国走向一个法治生活的语言条件已完全生成了。换句话说,随着现代汉语已成为一种具有规范语法结构和形态的现代语言,中国社会和经济体制的法理化已基本上不存在人们文字沟通、书契交流以及界定权利、法律规则制定和制度建构上的潜隐语言障碍了”。也就是说,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法理社会生成和扩展的语言系统。这是近现代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结果,也是进一步推动当代中国人生活形式之根基层面及社会历史变迁的重要力量。
    据此,韦森对随着市场化而来的未来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感到乐观,这是有道理的。不过,中国社会和文化传统的巨大惯性,变迁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语言只是一个条件,未来的前景一方面取决于我们的运气和机遇,另一方面也取决于我们的选择和努力。
    (节选自《张曙光:制度的语言(哲学)分析——读韦森教授著〈语言与制序〉》,原文载于《学术月刊》2016年第2期,作者张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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