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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竞争与平台经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论文集》序言
时间:2017-10-21       稿件来源:
    书籍简介:《创新、竞争与平台经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论文集》,让•梯若尔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07月出版。在本书中,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梯若尔教授对软件开源、平台设计与定价、知识产权、电信、支付平台和与之相关联的反垄断问题都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选取主题挑选切合中国目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的文章。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讲,梯若尔教授用深入浅出的语言阐释了当前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大企业和新进入的小企业之间如何进行博弈和竞争以达到一种均衡的生态环境,而从中映射的政策建议便是水到渠成的结果。其中所使用的经济分析和理论工具成为政策建议的基础,这为我国规制与反垄断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式。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规制、反垄断与竞争政策的执行当中,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和司法体系都选用了以经济分析为基础的科学决策路径,使政策的实施和执行更加客观而公允,更具有逻辑性和可持续性。这样一种范式不会因为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替换与更迭而产生天壤之别,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让政府与市场各自之间的优越性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我的这些研究论文能以中文结集出版,我深感欣慰。在此我要感谢两位图卢兹校友,即寇宗来博士(现为复旦大学教授)和张艳华博士(现为全球经济咨询集团董事)。
    新经济市场与传统市场经常有所不同。市场的多边性可能会使我们的传统智慧不再有效;知识产权无所不在,影响亦纷繁复杂。在自由放任与过度干预之间,我们必须找到一块中间地带,而这有赖于细致的经济分析。或鉴于此,本书编辑所选文章中,八篇与双边市场主题相关,五篇与知识产权主题相关,另有一篇旨在分析搭配销售,与两个主题都有所关联。
    中国经济处于十字路口。过去三十多年,中国经济在追赶发达经济体方面表现甚佳。“二战”之后,法国经历了“辉煌三十年”,日本亦如是。但到达某个时点,模仿和资本积累都会呈现边际收益递减。某个经济体距离技术前沿越近,越是需要更多的或者持续不断的创新。这需要对大学进行投资,需要鼓励企业家精神。融资需要投向创新型企业,而非仅限于那些大企业或在位者,因为它们并非总是急于自废其既有产品。
    就创新而言,诸如中、法等国今日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在于寻求一条合适的风险投资之路。在有风险投资融资传统的国家中,风险投资者会做很多事情。首先是他们会带来资金,而他们之所以为此,不单是融资本身所必需,也有可信性和激励方面的原因,因为除此之外,还有诸如养老基金、企业或者政府等其他融资来源。其次是他们利益攸关,通常是持有优先股或者可转债,而这会鼓励他们发挥监督作用。最后是监督牵涉多种功能:筛选(有助于减轻逆向选择);缔约(设立基于时间表和价值评估的阶段融资过程,对企业家设计激励性补偿机制,设定退出计划,如IPO);项目成功时对管理层授予更多控制权;监督(旨在解决道德风险);广告。在遴选和推广好项目的过程中,这些功能都是至关重要的。
    毫无疑问,私人股权投资有其局限性,比如,资本的可及性是有限的(即便在美国,他们也只能支持一小部分技术导向的企业),它也有繁荣/破灭的循环(正如W W W狂热、资本波动以及针对养老基金的规制政策的变化所呈现的)。由此,倘若不知情(uninformed)资金不会挤出知情(informed)资金,同时配置过程不是政治化的(政治干预可能会让一些不具前景的项目获得融资,而在所有国家,使用独立专家委员会和过程透明化都能对此起到预防作用),公开融资就可以是一个有用的补充。
    新商业模式和反垄断方法接近技术前沿的国家也需要强有力的反垄断措施以让新企业对老企业取而代之,而前提当然是他们能够带来新产品和/或效率改进。就创新和效率而言,富有活力的内部和外部竞争乃是关键所在。
    多边市场具有普遍性,让•夏尔•罗歇(Jean Charles Rochet)和我认识到这一点,进程有些周折。毫不意外,随着时光流逝,事情总是日渐清晰。就我本人而言,1995年我与让•雅克•拉丰(Jean Jacques Laffont)和帕特里克•雷伊(Patrick Rey)一起从事电讯双向互联问题研究。传统的接入定价问题是“单向”的:新的市场进入者如何才能接入在位者的本地循环(local loop)移动通讯出现导致了新的问题:各移动网络必须相互提供呼叫结算;呼叫者所在网络需要向接听者所在网络支付(或收取)接入费以完成通话;这个接入费当然会影响边际价格,以及终端用户之间的成本分担。举例而言,如果通话成本主要由呼叫者承担,那么,接听为主的用户(披萨配送店)会因此而受益,而呼叫为主的客户(电话广告代理机构)则会因此受损。那时没有合适的概念框架来处理如下所述的规制新问题:网络是否能够利用呼叫费来提高彼此的价格而实现合谋?在位者是否可以通过征收高的呼叫费而对新的进入者实施掠夺?如果网络运营商能够对网内和网外呼叫收取不同价格,或者不但可以对呼叫收费,亦可对接听收费,则上述结论会有何种变化?
    让•夏尔•罗歇和我独立地研究了卡支付系统的交换费问题,其中,各竞争者要享受网络外部性就必须相互合作。而与移动通话相比,这一点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因为终端用户之间的交易牵涉多个网络。的确是有一些网内交易,但绝大多数情形是,在“四方体系”(如Visa、万事达)中,发卡方和收单方是不同的经营主体。这里所谓的“交换费”与我们在电信研究中的“接入费”颇为相似。
    在此之后,各项研究就开始同时进行了。软件市场具有显著的网络外部性,我曾对其中的市场优势地位做过一些研究,尽管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是经典的、单边市场的经济学。布鲁诺•朱力安(Bruno Jullien)和伯纳德•卡约(Bernard Caillaud)曾研究过平台之间的竞争性匹配;而如同让•盖什茨维茨(Jean Gabszewicz)、迪迪埃•洛塞尔( Didier Laussel)和娜塔莉•索纳克(Nathalie Sonnac)那样,西蒙•安德森(Simon Anderson)和史蒂夫•科特(Steve Coate)则考察了广告在媒体平台融资中的作用。一般化的模式就变得足够清晰了。马克•阿姆斯特朗(Mark Armstrong)(他也曾研究过电讯行业的双边接入问题)、杰弗里•帕克(Geoffrey Parker)和马歇尔•范•阿尔斯泰思(Marshall van Alstyne)也致力于刻画双边市场竞争的模型。不久之后,戴维•埃文斯(David Evans)和里查德•施马兰西(Richard Schmalensee)探讨了其对商业战略的意义。
    如我所言,对反垄断执业者来说,困难在于那些源于标准市场的传统智慧不再有效:不能再孤立地研究市场的一端,因为其定价非常依赖于市场此端新增一名成员给市场彼端成员所带来的收益。甚至一些没有市场力量的小平台也会展示出非常倾斜的定价模式:对市场一端制定低价(通常是零价格),而对市场其他端则制定很高的价格。反垄断当局不能轻率作出决定,认为这种定价就是实施掠夺和垄断定价的直接证据。另一方面,自由放任也不是可以接受的普遍原则;紧要之处是,反垄断当局除了理解这些新商业模式之外别无选择,而从事学术研究的经济学家必须就此进行进一步分析,并找到可以保证政府干预有效的一些简单规则。
    对于知识产权,我同样可以讲很多很多。在21世纪,知识产权是我们经济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学界一直就此领域所面临的诸多挑战进行研究:如何才能对真正的创新给予合理报酬,并使其不会被那些琐碎创新“敲竹杠”?我们如何才能解决专利丛林问题并避免过度的专利费叠加(royalty stacking)?开源模式的范围是什么?规制专利费将对创新、传播和商业机密产生何种影响,如此等等。挑战无所不在,但我只想再提一点:我们如何应对标准必要专利?这些专利本身不一定有多重要,但可能只是因为被纳入某种技术标准之后才变得不可或缺。同样,我们经济学家必须对此给出结论。
    很抱歉说了这么多。我只想再次强调一下,对这些论文能以中文结集出版我深感欣慰。希望这些章节能够对各位读者有所裨益,并祝阅读愉快。
    (节选自《【新书】<创新、竞争与平台经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论文集>》,作者让•梯若尔,原文载于数字市场竞争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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