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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的思想与方法
时间:2010-09-28 稿件来源:Admin 浏览次数:108689

三、三个制度安排

三个制度安排是:1)法规治理(governance),(2)激励机制(incentive mechanism),(3)社会规范(social norms),也就是通常说的“晓之以理待之以利动之以情”,分别由政府、市场和社会来实现和实施。要做好或协调好涉及经济人的任何一件事情,无论是做行政、搞管理,或解决经济问题都离不开这三个基本的制度安排

法规治理强制性的,这是基本的制度安排和管理规则,是长效机制。“晓之以理”,相当于运用法律、政策等硬性规定,也包括道理,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就是作为一种规定,必须遵守,这一块视为“大棒”。是否制定这样的法则和规制基本标准就看是否容易界定或判断清楚(信息透明和对称与否),了解信息及监督和执法成本是否太大。产权的保护、合同的实施、适当的监管都需要制定规制,从而需要一个监督执行规则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便是政府。为了维持市场秩序,引入政府是必然的。由于政府是经济人,既裁判运动员,这就要求对政府的行为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的制定应该是宜细不宜粗,越明确越好。对经济人和市场的规则相反,由于信息不对称,应该是宜粗不宜细,就是给人们更多的经济上的选择自由和政策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许多误区都可以得到解答。比如说,现在一谈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就认为要制定更多的政策和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而且什么都要制定得很详细其实法律在管制市场的时候,要管基本的规则即可完全不需要制定法律约束市场主体具体怎么做,其根本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 

激励机制,如市场机制,诱导性的,这是适用范围最大的一块“待之以利”就是通过与利益挂钩来协调人的行为,这一块可视为“胡萝卜”。经济学特别是现代经济学基本上研究的就是这一块。在常规性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国家、单位、家庭、个人,往往表现出利己性:追求本国利益、本集体利益、本家庭利益、自身利益,在适当的激励机制下,每个经济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有积极性去遵守某种规制和秩序,从而达到他人或社会的目标。由于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信息不对称时就必须制定诱导性的激励机制,使得他们主观上为自身、客观上为他人为社会努力工作。这包括市场机制、奖惩制度激励,收入和工作努力程度或结果挂钩等等。比如,市场制度就是这样,由于信息不对称且了解信息的成本又比较大,那么具体的运行规则应该是通过用市场诱导性的激励机制来调动经济人的积极性,实现激励相容,每个人发家致富了,国家也就强大了,经济水平就提高了。声誉和诚信在市场经济机制下也是一种激励机制。做生意都靠诚信,并不是说这样企业主本身很愿意讲诚信,而是不得不讲诚信。因为诚信能节省经济成本,降低交易成本。

社会规范是一种既不需强制,也不需激励无欲无制度安排,这是最节省制度交易成本的方式。“动之以情”就是情感激励,是一种文化、社会的东西,比如有时通过关系、友情、感情会解决很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既不需要强制性的法规定,也不需要利诱性的激励机制,交易成本最小,保持时间更长是无需前两种制度安排的完美情况。特别当理念一致时,会大大地减少办事的难,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当理念不一致时,即使采用大棒式强迫命令这一刚性方式胡萝卜式的诱导性激励机制或友情关系,解决了一件事,但遇到新的事情和问题,又需要重新再来,造成很大实施成本

长期坚持按强制性的法规和诱导性的激励机制来解决问题,慢慢就会形成这种既不需要强制也不需要激励、无欲无纲的社会规范、信仰和文化,比如企业文化、民风、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理念、性格等都属于这类范畴无欲无纲的制度安排作用极大,因为它不需要制度成本,就像很多革命者为了理想,就算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没有任何利益和强迫的东西。尽管社会规范、企业文化,理念一致可以起很大的作用必须注意的是,这个制度安排也是有其边界条件的,不能不顾客观现实,无限扩大它的作用或扩大到所有的人。人们的思想水平整体不高的客观现实约束条件下,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只靠它们维持大量复杂的交易是远远不够的,并且对于那些非常看重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总是大于理念的人来说,是不起作用的,还需要采用强制性和诱导性的制度性措施。

这三种基本方式往往需要综合应用,并且要因人、因事、因地、因时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用种方式的标准是由法规的重要性,信息对称的程度,监督和执法等交易成本的多少决定的。总之,这三种制度都有其边界条件,“晓之以理”主要看信息容不容易对称,法律容不容易监督。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监督、执行成本很大,或者大家都不去执行,这样的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四、四个基本原理

经济学中的四个基本原理指的是:1)自由选择、(2)约束条件、(3)信息对称、(4)激励相容。经济学离不开这四个基本原理,在人们处理日常事务中也非常有用。这些原理说起来很简单,但真正能领会贯通,得心应手地应用到现实中却不太容易。

第一个基本原理是经济上的自由选择让每个人在不危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更多的经济上的选择自由,这是个人的基本选择权利。由于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再加上信息不对称并且了解信息的成本又比较大,晓之以理的“大棒”式制度安排,就不是有效制度安排,宜粗不宜细,给人们更多的经济上的选择自由和政策空间。从而,应该通过建立在自愿合作和交换基础上的经济自由选择方式,市场诱导性的激励机制来调动经济人的积极性。因而,经济上的选择自由(即“松绑”)在分散化决策(即“放权”)的市场机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也是保证竞争市场经济机制导致资源最优配置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事实上,现代高级微观经济学中的经济核定理Economic Core Theorem告诉我们:只要给人们充分多的自由选择,并且容许或能够自由竞争,自愿合作和交换,即使不事先考虑任何制度安排,在人们自利行为驱动下,所导致的资源配置结果与完全竞争市场均衡结果一致,参Tian (2008)Mas-Colell, Whinston, Green 1995), Varian (1982)经济核定理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在理性假设下,即在思想水平不高的假设下,只要给人们两样东西——自由和竞争,而不考虑任何制度安排,所导致的经济核就是市场竞争均衡。

中国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从实践上证明了这一定理。分析中国经济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成功经验,千重要,万重要,给老百姓更多经济上的选择自由最重要。从早期的农村改革到后来的城市改革实践都已表明,哪里的政策一松动,哪里的自由度更大一些,哪里给生产者和消费者更多的选择自由,哪里的经济效率就更高。

第二个基本原理是约束条件下做事在约束条件下做事是经济学中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做每一件事情都有其客观约束条件,即所有的个人和单位都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进行权衡取舍的选择,这是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原理,人们的选择由客观约束条件和主观偏好所决定的。在经济学中,约束条件基本思想的一个体现就是消费者理论中的预算约束线。这个原理告诉人们做事不要好高骛远,脱离实际,要充分考虑客观现实,否则不会成功。任何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的发展都是面临着各种限制和约束条件,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环境、资源等等,如果不把约束条件弄清楚,事情很难做成。

比如,面对中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改革才能实现发展,但是引进一个新的改革措施或制度安排必须具有可行性、可实施性,同时也希望实施它的风险较小,不致引起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大动荡。可行性也就是做好事情必须要考虑所面临的各种约束条件,否则就没有可实施性。所以,可行性是判断一个改革措施或制度安排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平稳转型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一国经济转型中,一个制度安排之所以具有可行性,是因为它符合了该国特定发展阶段的制度环境。具体到中国,就是改革必须适应中国的国情,才可能实现稳定和发展。中国的重新崛起之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邓小平,就是因为他充分考虑到了所面临的各种约束条件,包括人们的思想境界有限,和保持社会稳定等约束条件。

基于以上这些约束条件,改革的顺利推行首先要满足的就是参与性约束条件。参与性约束条件意味着改革的措施能得到绝大多数人们的拥护,符合老百姓(乃至包括部分既得利益者)的根本利益,使之他们支持改革,愿意参与到改革当中去。也就是意味着经济人能够在改革中或新的制度安排中获利,至少不受损,否则就会反对这个改革或这个制度安排。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不会自动接受某一制度安排,而是会在接受与不接受之间做出选择,只有当一个制度安排下个体的收益不小于其保留收益(不接受该制度)时,个体才愿意根据这一制度安排进行生产、交易、分配和消费。如果一个改革或制度安排不能满足参与约束条件,个人可能放弃、大家都不愿接受这个改革措施或制度安排,就不可能成功推行,那么意味着失去政治基础,甚至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手段颠覆该制度安排。强制改革反而导致反对,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也就谈不上发展。这样,参与约束条件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是发展中是否稳定的基本判断。也就是,不满足参与约束,就没有稳定,也就谈不上发展,所以在制度变革中首先要解决稳定问题,让所有个体愿意参与新的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光有稳定而不能激励大家去做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效率提高的事,那么也就没有发展,即使这样制度也许能够实现一时的稳定,但是从长远动态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发展,随着人口的增长、资源的衰竭、以及外部竞争的加剧,参与性条件也很难被长期维持,这会使得参与性条件满足变得难以满足,自然会影响到稳定。所以,没有发展不可能有长久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看,邓小平的“发展是硬道理”和“压倒一切的是稳定”这两句话具有非常深刻的经济学内涵,深刻地刻画了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第三个基本原理是做事时尽可能让信息对称。只有信息完全掌握和了解后,才能将事情做得更好,其结果才可能最优。即信息经济学中所讲到的,信息完全情况下,才有可能达到最优(“the best is first best);在信息不能对称的时候,获得信息需要代价,即使通过激励机制的方法,多半也只能得到次优结果(“the best is second best”)。在很多情况下信息是不对称的,所以市场会失灵,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但不管采取哪种方法,都是次优,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人们会出现激励扭曲,要诱导信息,必须要付出成本和代价,所以不能得到最优(first best,这是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也就是《孙子兵法》中所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信息对称特别重要,许多误会误解都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通过与人沟通,让别人了解你(发送信息,signaling),你了解别人(screening),做到信息对称,消除误解误会,尽可能达成理念一致,这是做好一件事情的基本前提。

第四个基本原理是制定游戏规则或设计机制,要做到激励相容。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人在给定制度安排下会做出自己最优的选择,但是该选择不会自动满足所设定或想要达到的目标,而信息的不完全性使得社会最优很难通过指令方式来执行。所以,要执行目标,要求一个制度安排下个体的最优选择与这个目标相一致,即激励相容。也就是,一个好的制度是能够引导自利的个体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争取做到使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于国、于民、于己、于公、于私都有利,这是现代经济学的核心内容。激励问题在每一个社会经济单位中都会出现。一个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涉及到利益与代价(收益与成本),只要利益和代价不相等,就会有不同的激励反应。既然个人、社会和经济组织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 怎样将自利、互利和社会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呢? 那就需要激励相容,要求所采用的改革措施或制度安排能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

所谓激励相容,就是使个人的自利和人们之间的互利统一起来,使得每个人在追求其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达到了其制度设计者所想要达到的目标。由于每个人从所要做的事中获得利益与付出代价,通过对利益和代价的比较,将会对游戏规则作出合理的激励反应。一个好的经济制度安排就是要看它是否给主观为自己的个人以激励,使他们客观为社会而工作。相反,一个不满足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则是好人、能人、勤人得不到好报,坏人、庸人、懒人反而得到奖赏。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就有很多政策不符合激励相容的原则,如中国先前的大锅饭制度,即使不努力工作也能得到同样的待遇,那谁还愿意做事呢?因为在人的自利性假设下,一些预想的激励效果会发生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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